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关于《专项规划》要充分体现全省整体性、充分体现当前和长远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系统观念的要求,根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最新文件,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6日
有关解读:政策解读〡《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
专家解读〡《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
媒体解读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完成修订
征集反馈|关于《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主办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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