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县初审、市局复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第一批豁免企业。现将豁免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市 |
所属行业 |
豁免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
豁免类型 |
1 |
永丰余纸业(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印刷业 |
瓦楞纸箱五色印刷机V车、Q车,瓦楞纸箱四色印刷机F车、瓦楞纸箱六色印刷机N车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2 |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市 |
工业涂装 |
喷涂流水线1#、2#、3# |
末端治理设施 |
3 |
山东盛唐现代家居有限公司 |
泰安市 |
工业涂装 |
1号实木家装喷涂生产线 |
末端治理设施 |
4 |
山东一能重工有限公司 |
泰安市 |
工业涂装 |
装载机水性漆喷涂生产线 |
末端治理设施 |
5 |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临沂市 |
印刷业 |
28台印刷机、7条装订线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6 |
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滨州市 |
印刷业 |
SC001生产线、SC002生产线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