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海阳核电厂和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海阳核电厂
2025年,山东海阳核电厂周边连续γ剂量率和累积γ剂量均处于正常本底波动范围。实验室分析464个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样品结果显示,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及20种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合理范围内。核电厂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190个样品结果显示均无异常。经与核电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2025年山东海阳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
二、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025年,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连续γ剂量率和累积γ剂量均处于正常本底波动范围。实验室分析486个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样品结果显示,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及20种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112个样品结果显示均无异常。经与核电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2025年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202个样品结果显示无异常。经与该工程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
特此公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