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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度我省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的公告
2026年 第3号

按照《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海阳核电厂和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海阳核电厂

2025年,山东海阳核电厂周边连续γ剂量率和累积γ剂量均处于正常本底波动范围。实验室分析464个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样品结果显示,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及20种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合理范围内。核电厂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190个样品结果显示均无异常。经与核电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2025年山东海阳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

二、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025年,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连续γ剂量率和累积γ剂量均处于正常本底波动范围。实验室分析486个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样品结果显示,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及20种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合理范围内。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112个样品结果显示均无异常。经与核电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2025年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气、液态流出物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分析202个样品结果显示无异常。经与该工程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监督性监测历史数据对比,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周边辐射环境处于正常的本底水平。

特此公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3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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