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12369”网络举报平台 “环境随身带”APP WAP版 网站地图无障碍阅读
单位职责 领导简介
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
联系方式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公开年报
政府文件
办理指南 在线申报
在线查询 公示中心
下载中心
信访投诉 民意征集
在线访谈 曝光台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文件 > 鲁环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移动超级基站卫星网能力升级二期工程一阶段(山东节点单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6〕64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中国移动超级基站卫星网能力升级二期工程一阶段(山东节点单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移动通信网络应对重特大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拟依托现有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及配套设施,在淄博、东营、日照、临沂、聊城、滨州、菏泽7市建设12个超级基站,每站包括架设Ku频段卫通天线1副、配置基站设备1套(包括功放BUC、低噪放LNB、卫星调制解调器、卫星网络互联设备)。每个超级基站的天线发射频率均为13.75GHz~14.5GHz,发射功率均为16W,天线增益均为40.8dBi。项目总投资3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

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604-370103-89-04-637419)。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淄博、东营等7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标准,全面落实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行后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相关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项目运行后超级基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三)加强对超级基站的运维管理,定期检查超级基站设备性能,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有效防范设备故障、异常运行引发的环境风险,保护周边电磁环境与公众健康安全。

(四)制定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应急物资,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风险时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五)加强与当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沟通,主动告知本项目的控制范围及建筑物限制高度,并在后续的定期巡查中,关注超级基站天线发射方向未来规划建筑物高度。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主动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淄博、东营、日照、临沂、聊城、滨州、菏泽7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淄博、东营、日照、临沂、聊城、滨州、菏泽7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596号

鲁ICP备:09042362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