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和《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清洁生产在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的通知》(鲁环字〔2023〕73号),对各市推荐的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商河县玉皇庙镇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群等10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期限1年。
二、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据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科学诊断分析,合理确定审核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提高审核效能,节省审核费用,扩大清洁生产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作用。
三、各有关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四、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切实加强试点工作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注重审核试点项目在节约资源能源、减污降碳、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五、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总结成果,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进行自主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经各市审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
省生态环境厅:王小鹏,0531-51798073、13589718001
邮 箱:zhykjc@shandong.cn
省发展改革委:姜子乾,0531-51783111、15205312309
邮 箱:hzc_sdfgw@shandong.cn
省财政厅:张 芮,0531-51769806、19862321996
邮 箱:wangqingpeng@shandong.cn
附件: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名单
序号 |
试点项目 |
行业类型 |
1 |
商河县玉皇庙镇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包装印刷 |
2 |
山东省临淄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医药、塑料、智能制造等 |
3 |
东营市石化化工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石化化工 |
4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重点行业企业简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机加工、家具制造、塑料制品、水泥制品等非重点行业 |
5 |
昌邑市印染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纺织印染 |
6 |
宁阳化工产业园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化工、化工新材料等 |
7 |
山东乳山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机械制造、海洋产品及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 |
8 |
日照东港区钢铁配套产业园北片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钢铁精深加工、钢铁下游延伸、海洋生物制品等 |
9 |
临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不锈钢、特钢制造及下游延伸等 |
10 |
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
石化、盐化工、精细化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