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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名单的通知
鲁环字〔2023〕123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和《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清洁生产在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的通知》(鲁环字〔2023〕73号),对各市推荐的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商河县玉皇庙镇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群等10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期限1年。

二、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据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科学诊断分析,合理确定审核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提高审核效能,节省审核费用,扩大清洁生产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作用。

三、各有关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四、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切实加强试点工作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审核绩效协调统一。注重审核试点项目在节约资源能源、减污降碳、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的优势。

五、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总结成果,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进行自主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经各市审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

省生态环境厅:王小鹏,0531-51798073、13589718001

邮  箱:zhykjc@shandong.cn

省发展改革委:姜子乾,0531-51783111、15205312309

邮  箱:hzc_sdfgw@shandong.cn

省财政厅:张  芮,0531-51769806、19862321996

邮  箱:wangqingpeng@shandong.cn

附件: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级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名单

序号

试点项目

行业类型

1

商河县玉皇庙镇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包装印刷

2

山东省临淄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医药、塑料、智能制造等

3

东营市石化化工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石化化工

4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重点行业企业简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机加工、家具制造、塑料制品、水泥制品等非重点行业

5

昌邑市印染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纺织印染

6

宁阳化工产业园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化工、化工新材料等

7

山东乳山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机械制造、海洋产品及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

8

日照东港区钢铁配套产业园北片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钢铁精深加工、钢铁下游延伸、海洋生物制品等

9

临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不锈钢、特钢制造及下游延伸等

10

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石化、盐化工、精细化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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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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