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路径和有效模式,全力打造“126”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山东模式,今年研究确定了4个城市、7个产业园区、30个企业作为全省第二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单位。
现将试点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指导试点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第二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