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处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审议决定。
三、决策承办处室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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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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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期行动方案 |
水处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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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省“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水处 |
生态环境部发布“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后6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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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省“十五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海洋处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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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省“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大气处 |
根据国家《“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时间确定 |